通知公告

关于上海理工大学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新社团成立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04 浏览次数: 647

校内各部门、各学院团委和同学: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挖掘潜能,发展兴趣,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现开始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新社团成立申请工作,希望同学们积极参与到校园文化建设中来,促进学生社团的多彩发展。具体事项如下:

一、社团成立规则

1.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学生组织的性质一致。社团全称须冠以“上海理工大学XX社团”,挂靠学院或职能部处的社团全称则须冠以“上海理工大学XX学院(XX部处)XX社团”,社团名称须具体、明确,以汉字、英文、数字为形式,不得抽象。

2.社团一般分为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活动类、体育活动类、志愿公益类、自律自助类及其他类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关于“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规定,不得成立宗教类学生社团。不得成立以地域、民族为特征的学生社团。除经校党委特别批准的外,所有学生群众性组织(含团队运营的网络新媒体社团)均须按学生社团登记注册。学生社团登记成立时,均须按照一定类别向学生会社联进行申请登记。

3.不挂靠社联(即挂靠学院或职能部处)的社团的宗旨及活动内容应具有相关专业特色。

4.不与在册的社团重复。

5.至少由5名及以上学生联合发起成立,发起人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6.挂靠学院的社团应由至少5名以上同学发起设立,其中包含该学院学生3名以上,社团的主要干部及财务管理人员均须来自该学院。

7.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8.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且为本校在职教职工。

9.校外社会机构要在校内面向学生成立分支机构,或者社团要成为校外社会机构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须经校党委同意,并报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或上海市学生联合会备案。

10.除特定需要,并经校党委批准的以外,社团不得以企业及任何特定校外机构或个人冠名。

11.发起人应当向学生会社联递交下列材料:筹备申请书(附件一)、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附件二)、发起人及拟负责人登记表(附件三)、指导老师指导信息登记表(附件四)、社团章程草案(附件五)以及社团成立第一学期活动计划和社团发展规划。

(注:详情见附件一“筹备申请书”附文“社团成立须知”)

 

二、社团申请流程

1.提交电子表版社团申请书以及指导老师信息表。

2.等待社团联合中心对申请表进行初次审批。

3.学生会社联在收到社团成立申请和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准备参加社联召集的新社团成立答辩会,并自批准筹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召开社团全体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并将会议记录报送学生会社联,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4.社团派代表参加新社团成立答辩。

5.社团联合中心公布结果。

6.一个月的新社团考核期。

7.新成立的社团开始展开社团活动。

 

三、新社团成立所需材料(附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8NBt7HNhEVBqL53dm_tLw

密码:Pbpt

 

 

请所有参加新社团成立的同学填写上述所需文件后压缩,命名为“新社团成立——XXX(社团名)”,并将压缩包在2019311前发送至社联邮箱:USSTshelian@163.com

(如有问题请咨询:社团经理部联系人 王同学Tel15216753691  QQ/WeChat1553245012


附件一 筹备申请书.doc

附件二 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docx

附件三 发起人及拟负责人登记表.doc

附件四 指导老师指导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五 社团章程草案(模板).doc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会

社团联合中心

20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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