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推荐工作的提示

发布时间: 2022-05-06 浏览次数: 43

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青年岗位能手

推荐工作的提示


在建团100周年之际,为激励广大青年把青春奋斗融入党和人民事业,坚定践行“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春誓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全国青年岗位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中青办联发〔202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开展第21届全国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为1635周岁(1987531日—2006531日出生)的中国公民,具体条件及标准详见《管理办法》(见附件1)。

二、推荐类别

1.科技创新类。富于创新精神,勇于创新创造,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基础研究、理论创新、科研攻关等科技自立自强各领域取得较大成绩。

2. 经营管理类。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敢于突击攻坚,在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等第一线,苦干实干,建功立业,为企业行业的改革发展、提质增效作出较大贡献。

3. 技能技术类。具有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技能、技术、专业水平在本行业中有一定影响,在技术革新、带徒传技、专业引领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4. 行政管理类。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依法履职,勤勉工作,克己奉公,廉洁从政,在本职岗位上成绩较为显著,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5.司法执法类。具备崇尚法治、恪守良知、理性公允的职业品格,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在社会治安、打击犯罪、诉讼审判等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

6.社会服务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在医疗卫生、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社会福利、慈善公益、社会治理等各领域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工作程序

1. 推荐申报。根据相关工作要求,上海可推报14名候选对象。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按照1.2: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表彰人选。

各相关团组织可参照《管理办法》和推荐类别,择优推荐候选对象。其中,地区系统,每个团区委可推荐1名候选对象;青工系统,每个大口团工委可推荐1-2名候选对象,每个市属单位团组织、中央在沪单位团委可推荐1名候选对象;宣传系统共可推荐5名候选对象;学校系统共可推荐10名候选对象。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应严格把关,注重考察推荐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请各高校团委于202259(星期一)15时前,将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附件2)、主要事迹(2000字内)、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推报汇总表(附件3)、推荐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图片,并备注姓名)、推荐人员照片电子版发至学校工作部电子邮箱(word版文件即可,不需盖章)。纸质版材料待上海拟推报人选确定后再邮寄(另行通知)。

  1. 评议推荐。团市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对各团组织推报的候选对象开展综合评议,根据评议审核情况,研究推荐人选。拟推荐人选产生后,请相关团组织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按时将纸质版材料(含推荐表一式两份、汇总表、公示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后报至学校工作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团市委将对拟推荐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推报至团中央。

  2. 工作要求。各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推报工作,严格把关、严守流程、严肃纪律,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岗位、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以政治坚定、品行过硬、能力突出、实绩优异为评价标准,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加强选树和宣传引导,大力弘扬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奋斗精神,为党发现、培养、凝聚青年人才,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联 系 人:刘旭洋  55270164

电子邮箱:tuanwei@usst.edu.cn


附件:1.《全国青年岗位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中青办联发〔20212号)

 2.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

 3.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推报汇总表

附件1:中青办联发[2021]2号《全国青年岗位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pdf

附件2-3: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及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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