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9-04-02 | 浏览次数: | 269 |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会
上理工学生会〔2019〕07号
各学院学生会:
因上海理工大学第二十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任期将满,根据市学联有关规定,上海理工大学学生会拟在2019年5月召开上海理工大学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审议并通过《上海理工大学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2.听取并审议上海理工大学第二十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上海理工大学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4.选举产生上海理工大学第二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及第二十二届上海理工大学学生会主席团。
二、代表名额与构成
代表名额由筹备工作委员会根据《上海市学生联合会关于健全上海高等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若干规定》以及《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确定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所占比例和人数,下达至各学院学生会,由院学生会按照推选办法,经过民主酝酿、资格审查后差额选举产生各学院学生代表,送报筹备工作委员会。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根据学生人数的百分比将选出代表331名,严格按照非校、院(系)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比例不低于60%,各院系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系)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
三、常任代表委员会及学生会主席团的规模及构成
由各学院提名、个人自荐等方式,产生 22 名常任代表委员会候选人,再由大会差额选举产生20名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组成第二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学生会主席团拟由 1名主席与4名副主席组成,从 7 名候选人中通过 20% 差额选举产生。
四、常代会委员候选人及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
各学院按照代表条件和名额自下而上,开展民主推选,并举行学生代表会议,差额选举产生一至两名常代会委员候选人。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选举采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会
2019年4月3日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会 2019年4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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