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0-04-10 | 浏览次数: | 11793 |
共青团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文件
上理工团〔2020〕01号
关于评选2019年度上海理工大学“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紧紧围绕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工作格局,增强共青团的先进性和光荣感,激励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途中锐意进取和奋发开拓的青春力量。校团委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上海理工大学“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条件
(一)优秀团员
1.评选名额:全校团员数的2.5%。
2.评选范围:全校团员。
3.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能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爱校荣校,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尊敬师长,关爱同学,助人为乐,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较强的学习实践能力。本科生年度累计平均绩点不低于3.0,参评年度内无不及格课程(以教务处统计为准);研究生有较强的学术科研和实践能力,有较高质量的学习研究成果,参评年度内无不及格课程。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和公益活动,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园文明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
(5)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本科生要求综合素质评价高于学院起评分5分及以上。
(6)一年级学生参考第一学期成绩。
(二)优秀团干部
1.评选名额:全校团员数的1.5%。
2.评选范围:校团委及下属学生组织、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团支部等团属部门(组织、宣传、调研、信息等)的学生干部。
3.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积极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听党话,跟党走。
(2)爱校荣校,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尊敬师长,关爱同学,甘于奉献。能够广泛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学习、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基层团组织工作能力。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园文明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
(3)学习认真努力,成绩优秀,能够积极营造良好学风,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工作实践能力。本科生年度累计平均绩点不低于2.8,参评年度内无不及格课程(以教务处统计为准);研究生要求有较强的学术科研和实践能力,有较高质量的学习研究成果,参评年度内无不及格课程。
(4)认真履行团干部职责。胜任团干部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党团、团章和共青团理论知识,牢固树立“四个正确认识”,坚定“四个自信”。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一年内组织团的活动不得少于4次,并有活动记录和突出工作表现。
(5)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本科学生要求综合素质评价高于学院起评分8分及以上。
(6)一年级学生只参考第一学期成绩。
(三)优秀团员标兵
1.评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0名。
2.评选范围:从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中择优遴选。
3.评选条件:
(1)各学院(含研究生)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员干部中推荐一名团员作为优秀团员标兵候选人,人数多于1500名的学院可推荐2名团员参评。
(2)推荐候选人必须在专业学习、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方面领域有突出事迹。能够引领全校广大团员锐意进取、开拓奉献。
(3)一年级学生不参与评选。
(4)推荐候选人参与校级优秀团员标兵答辩评选。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
1.参评团(总)支部须为本年度学校“一团一品”创建单位。
2.参评团(总)支部应符合基层团组织建设原则,发挥先锋带头作用,并在创建活动中成效显著。
3.工作活跃,扎实有效开展“一团一品”建设。做好各项基础团组织建设工作的同时,根据实际确定本支部重点工作方向并大力推进,凸显特色,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4.团(总)支部组织设置规范,组织成员配备完整,工作制度健全。认真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学生干部工作能力强,能够扎实有效地开展支部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地认同感和信任感。
5.认真落实上级团委各项工作要求,在符合“四有”标准的基础上,积极参与上级组织交代完成的信息数据上报和调研,认真开展各类理论学习、专题学习、团学培训和实践活动。
6.团(总)支部学风优良,在年级中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团支部成员无违法乱纪情况。
7.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的团(总)支部,按要求统一参加校级答辩评审,评选出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
二、名额分配办法及注意事项
1.各学院的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按各学院团员数的2.4%和1.3%的评选比例。
2.上年度荣获市级或校级五四红旗(特色)团委的学院本年度的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按2.5%和1.5%的评选比例。
3.中英国际学院评选优秀团员和秀团干部按分配名额,参考本文件自行制订评选办法,并交予校团委备案。
4.校级学生组织由相关指导部门按分配名额推荐(含:校团委、学生会、沪青传媒、大学生艺术团、青年志愿者协会、“第二课堂成绩单”运营中心、青年科学技术协会、宿管会、勤助中心、学生安全自律协会、沪江通讯社,校级学生社团等)。
5.各学院团委参评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相关材料纸质版于4月27日下午15:00前递交至校团委。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55270164
组织部邮箱:ussttuanweizzb@163.com
共青团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0年4月10日
共青团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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