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9-10-12 | 浏览次数: | 133 |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会
上理工学生会〔2019〕15号
关于推荐上海理工大学第二十二届学生会
轮值副主席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 (中青办联发〔2017〕9 号)、《上海市学生联合会关于健全上海高等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贯彻“全心全意为全校学生服务”的宗旨,推进我校学生会组织改革,增强校院两级学生会的沟通合作,实现上海理工大学高水平学生会的发展目标,结合我校实际,报共青团上海理工委员会批准,现拟招募校学生会轮值副主席2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现象;
3.现任上海理工大学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4.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工作责任感和大局意识,愿意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5.能正确处理轮值期间的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选拔方式
1.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填写《上海理工大学第二十二届学生会轮值副主席候选人申请表》并将于2019年10月13日前将申请表发送至usstsu@126.com进行报名;
2.校团委和校学生会将对申请人组织综合素质考察,确定轮值学生干部的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轮值干部的权利及义务
1.轮值学生干部将担任上海理工大学学生会副主席,期间安排学习并参与校学生会的相关工作;
2.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3.有参加主席团及校学生会的各种会议和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4.支持校学生会的工作,执行校学生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校学生会委托的工作;
5.拓展“学校、院系、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强校级学生会组织对院学生会组织、院级组织对班委会在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重点方面的指导、联系和帮助,实现校院两级学生会工作的双向促进。
四、其他事项
1.轮值时间为2019年10月-2020年5月(每学期一名);
2.校团委及校学生会将在学生干部轮值期间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并将考核情况反馈至派出学院;
3.校团委及校学生会在学生干部轮值结束后将根据其具体的工作表现颁发相应工作证明及证书;
4.轮值干部的表现将作为其学院年度优秀学生会评比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5.联系人:何爱安 13761704238
附件:上海理工大学第二十二届学生会轮值副主席候选人申请表.docx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会
2019年10月10日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会 2019年10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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