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社团注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13 浏览次数: 691

各学院团委、学生社团指导单位、学生团体: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规范化建设,保障学生社团组织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的育人功能,校团委决定于10月中旬开始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校团委委托上海理工大学学生会社团联合中心(以下简称“社联”)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社团注册工作。

二、注册对象

全校所有校院两级学生社团和团体(含新媒体运营团队和学生创业团队)

三、注册安排

1、自主申报

在册社团:于10月20日前向社联提交《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社团社长注册登记表》、《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社团信息更新表》、《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社团学年注册表》、《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登记表》、《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社团成员注册表》。

2、社联审核

社联审核社团相关资质,于10月27日前完成审查并报校团委审核并予以公示。

不符合资质或未注册的学生团体不具有组织开展学生活动的主体资格。

四、社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同学 13918351729 (8:00-12:00)(13:00-20:00)

地  点:学生活动中心东堂三楼学生会(东堂301)

微信公众号:上理校会社团联合中心

五、相关说明

1、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聘期为一年,如更换指导老师则需将《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社团指导老师信息登记表》纸质版交由社团联合中心审核,如未更换指导老师则仅需提交电子版表格。

2、《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社团学期注册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要有挂靠学院团委、学院党委/职能部处盖章后(学院党委章/部门公章)交至东堂301由社团联合中心审核。

3、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社团挂靠管理规则:

(1)根据社团性质,或根据大部分成员所在学院,或根据社长、指导老师所在学院将各类社团挂靠至学院/职能部处。学生社团必须有一个固定的挂靠单位(合并后的社团只需一个挂靠单位),挂靠后仍隶属于上海理工大学社团联合中心,在活动上需同时接受挂靠单位及指导老师的管理和指导;

(2)学生社团与拟挂靠单位本着双方自愿原则,经协商后,报社联批准并备案;

(3)学生社团应加强与挂靠单位的沟通、联系,充分、合理地利用挂靠单位的资源优势,接受挂靠单位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更好地发展社团。

01 附件一: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社团社长注册登记表.doc

02 附件二: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社团信息更新表.docx

03 附件三: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社团学年注册表.docx

04 附件四: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社团指导老师信息登记表.doc

05 附件五: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社团成员注册表.xlsx


共青团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

上海理工大学社团联合中心

201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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