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9-11-18 | 浏览次数: | 12164 |
共青团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文件
上理工团〔2019〕11号
各学院分团委、各学生组织: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团十八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立我校大学生积极向上的模范典型,营造勤奋进取、励志求真的学习氛围,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校团委将开展2018-2019学年上海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本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学生干部,全校班集体(一年级本科新生、研究生新生、博士新生不列入评选范围内)。
二、评选项目、名额及标准
(一)校优秀学生
名额:按全校学生数5%评选
标准: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2.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本学年连续两学期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奖学金;
3.坚持体育锻炼,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应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德、智、体全面发展,最近两次综合测评高于学院起评分5分及以上;
5.在各类科技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的学生,本学年仅需获得一次学习优秀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奖学金即可参评。
(二)校优秀学生干部
名额:按全校学生数1.5%评选。
标准: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2.主动承担班级、学校及各项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本学年参加过校级、院级或者学生组织内部组织的培训。
3.坚持体育锻炼,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应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本年度两学期成绩全部合格,并连续获得两次专项奖学金或学习优秀奖学金,最近两次综合测评高于学院起评分5分及以上。
5.在各类科技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的学生,本学年仅需获得一次专项奖学金及以上奖学金即可参评。
(三)校先进班集体
名额:各学院限报2个,学生数1500人以上的可申报3个,不分配名额。
标准:
1.先进班集体评选采取网络投票,公开答辩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校先进集体应是奖学金获得者总数名列所在学院同年级前茅;有优良的班风、学风,班集体活动丰富多彩,集体成员团结友爱,在各类活动评比中表现突出;积极开展体育锻炼,全体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无违纪处罚记录。
3.学生社团不属于评选范围。
三、名额分配办法
1.各学院按各学院学生数的4.9%和1.3%评选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2.上年度获市级或校级五四红旗(特色)团委的学院评选比例增加0.1%和0.2%。
3.校级学生组织由相关指导部门按分配名额推荐(含:校团委、校学生会、研团委、研究生会、沪青传媒、大学生艺术团、青年志愿者协会、宿区管理委员会(学生处)、勤助中心(学生处)、安全自律协会(保卫处)、沪江通讯社(宣传部)、校级学生社团)
四、评选办法
1.申报:由参加评选的个人、集体向学院递交申请;
2.初评:学院组织对申请人的初评,初评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填写登记表;
3.评审:校团委将对学院推荐人员进行审核,组织对先进班集体的评审;
4.表彰:表彰结果公示后,颁发荣誉证书等。
五、注意事项
1.表格填写字迹工整、信息完整、实事求是;
2.各学院名额根据比例确定,2019级新生不参加评审,不计入学院学生数(含研究生);
3.登记表中学院意见栏需加盖学院行政章;
4.学院分团委对学生和班集体的评选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5.学院评优候选名单、名单汇总表,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公示回执纸质版由各学院分团委统一汇总交至校团委。三优候选名单、三优名单汇总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材料电子版发至校团委邮箱。材料上交截止时间:12月9日下午17时。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55270164
共青团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9年11月15日
共青团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印发
附件1 2018-2019学年上海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 2018-2019学年 上海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候选名单.doc
附件3 2018-2019学年 上海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4 2018-2019学年 上海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填写样表).doc
附件5 2018-2019学年 上海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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