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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上海理工大学学生会第二次联席会议

发布时间: 2019-11-29 浏览次数: 78

2019年11月20日星期三晚17时整,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会第二次联席会议于学生处307会议室正式召开。上海理工大学学生会秘书长刘婷老师,校学生会主席团,各学院学生会主席以及校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参与了本次会议。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会秘书长刘婷老师解读了《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刘婷老师首先强调,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与纽带,学生会应明确自身的职能定位,加强对学生的政治引领;其次,改革运行机制,学院学生会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学院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可在校级学生会的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第三,坚持精简原则,学生会组织不应重叠与复杂,要优化机构和人员规模,学生会确实需要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的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第四,明确遴选条件,学生会的工作人员应该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学生会工作人员应为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

同时,刘婷老师还要求学生会主席团以及各部门部长在下学期进行个人述职,陈述个人在职期间的收获与思想领悟。

会议第二项议程,由刘婷老师讲解《社团管理规定(修订)》文件。 规定中强调,第一,所有社团必须挂号一个职能部门或者学院作为指导单位;第二,新社团成立必须至少由20位学生或成员发起;第三,各社团负责人必须由社团会员进行民主选举,并由学生会社联批准后产生,各社长要参加各学院的干部培训;第四,社团指导老师必须是本校在执教工,原则上应该具备一定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思想理论类及公益类社团指导老师必须为中共党员,每个教职工只能指导一个社团;第五,不允许有校外资金进入社团;等等。

会议第三项议程,上海理工大学学生会主席刘正雄发表讲话。为在座各位传达了《关于2019年上海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年终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和《关于评选2019年度上海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会的通知》,讲解了各学院学生会的考评指标,并表示将组织各学院学生会共同举办“一二·九”主题活动。

最后,与会的各位主席关于会议内容进行了讨论,至此,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上海理工大学学生会第二次联席会议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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