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1-05 | 浏览次数: | 12 |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促进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青春力量,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将于今年在四川大学举办,大赛始终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在推动广大高校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深化高校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集中展示了高校的育人成果,体现了鲜明的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在高校和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良好的影响。
为做好大赛的上海市选拔赛的组织参赛工作,校团委、本科生院(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创新创业学院、青年科学技术协会、校学生会和研究生会决定共同组织开展第十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本届竞赛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全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学生可按自然科学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调查报告(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或者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战疫行动)、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科学生参赛。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投入培育经费,予以支持,并推荐参加上海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二、作品申报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9年6月1日—2021年6月1日期间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1位学生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且集体作品总作者数建议不超过8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作品。
国家课题,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市级以上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三、日程安排
1.作品征集。各学院团委请于3月15日前完成院赛将选送作品的作品申报书、参赛作品和学院汇总表电子版报至组委会办公室。(特别提示: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必须递交设计报告、专利、相关论文和实物照片电子版)
2.初赛阶段(2021年3月中旬)。组委会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初赛评审,选拔入围决赛项目。
3.决赛阶段(2021年3月底)。组委会组织决赛答辩,确定名次,遴选优秀作品,推荐参加上海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四、组织领导
1.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校内选拔赛组委会,由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盛春担任组委会主任,校团委、本科生院(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创新创业学院、青年科学技术协会、校学生会和研究生会负责人担任组委会成员。
2.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按照组委会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好作品申报工作,每名参赛者限报1件,各学院上报作品数不得少于学院学生总数的1%。
3.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本次活动的部署、组织、宣传、评审等工作,如有学院需要开展政策宣讲活动的,可以和校团委联系。同时,学校成立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青年科学技术协会(联系人:刘婷,电话:55272507,邮箱:ningting05600216@163.com)。
附件:1.附件1:“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docx
2.附件2:“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docx
校内选拔赛组委会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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