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4-12 | 浏览次数: | 10 |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会文件
上理工学生会〔2021〕1号
关于开展上海理工大学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的通知
上海理工大学各学院学生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响应学联持续深化学生会组织改革创新,推动我校学生会组织改革,按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工作部署和《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根据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和全国学联秘书处下发的《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和统一部署,现对我校二级学院学生会进行评估考察,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上海理工大学二级学院学生会
二、考察时间
2021年4月至5月
三、考察评审委员会构成
校学生会秘书长和校学生会主席团
四、考察标准
见评估项目清单(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五、考察流程
(一)自评和公开
请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对照清单中的第1至14项具体项目逐项对改革进展进行自评。自评完成后,上交于校学生会,同时各院团委、学生会须在主要新媒体平台上按照公开模板(见附件2)公开学生会组织推进改革情况,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自评和公开环节需在4月23日之前完成。
(二)满意度测评
请各学院学生会在完成自评后统筹抽调院内有关同志组建工作组,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须实地随机抽取不少于50
学院学生,组织填写调查问卷(见附件3),以对评估项目清单中的第15、16项形成结论。
满意度测评环节需于4月27日前完成。
(三)备案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会组织改革管理,我校学生会组织改革推进情况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完成上述环节工作后,在评估备案表(见附件1)上由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工作组负责人分别签署意见,报校学生会备案。并完成组织深化改革台账,与评估备案表一并上交校学生会。
评估备案表和组织深化改革台账务必于4月29日前上交至校学生会。
(四)复核
校学生会对不少于30%的二级学院学生会自评公开内容进行复核。复核时主要查阅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情况、改革自评情况和其他各类评估项目支撑材料,访谈部分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学院普通学生,访谈院系团委有关同志,复核结果与自评结果不一致的,以复核结果为准修正备案。
复核环节将于5月6日至5月14日开展。
(五)评估总结
校学生会将深入总结评估工作和改革推进的整体情况、典型经验、问题不足,形成专项工作报告,会同各学院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台账、评估备案表一并报送校团委。
六、工作要求
评估工作应秉承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允、把握节奏。参照《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学院团委书记为自评责任人,工作组组长为复核和满意度测评责任人。对有关团组织、学院学生会组织和个人失职失责、落实改革不力、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会
2021年4月12日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会 2021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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