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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8号 关于印发《上海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20 浏览次数: 270


共青团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文件

 

上理工团2021 8




关于印发《上海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

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经共青团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将《上海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1 10 20 日      





上海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

分子人选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上海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根据团中央中青发〔20199号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推优”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总则

1.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共青团基层组织一项常规性重要工作。“推优”工作在学校各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团委在校团委指导下,具体做好基层团组织“推优”工作的组织开展和工作督导。

2.基层团组织要认真落实“推优”工作,坚持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并听取所在团组织意见的要求。校院两级团委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工作基础,督促基层团组织和团干部不断加强学习,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要求,规范“推优”程序,强化培养过程,提高“推优”能力。

二、推荐对象和推荐条件

1.年满18周岁,年龄28周岁以下的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2.“推优”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符合党员发展流程要求和党员基本条件。每次“推优”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批次和总量可依据党组织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和年度“推优”工作计划确定完成。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3.“推优”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发挥作用、执行纪律上的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思想上先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2)道德品行上先进。积极锤炼高尚品格,努力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联系青年,服务青年,热心帮助他人,努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3)发挥作用上先进。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品学兼优,有奋进开拓、励志勤学的正向风貌。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努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干事态度,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引领、表率和模范作用。勇于在基层一线、攻关项目中经受锻炼,艰苦奋斗,取得成果。

4)执行纪律上先进。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校纪校规,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

5)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得存在违法违纪的情况和行为。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随意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三、“推优”工作程序

1.学院团委根据“推优”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督导基层团组织开展“推优”发展工作。“推优”发展对象在符合相关条件标准下,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进行。

2.各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学院团委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学院团委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3.基层团组织对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推优”工作程序,有计划地向学院党组织推荐。“推优”大会流程如下: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遵循学校和学院开展的积分评议、志愿服务等团员评优机制。

3)推优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优”大会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

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6)学院基层团组织将“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团委反映。

7)公示无异议后将“推优”相关材料《上海理工大学共青团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报学院团委审核。

8)学院团委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整合汇总“推优”材料,报校团委报备,并向学院党组织推荐。

9)经学院党组织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学院团委应在预审合格之日起1个月内向基层团支部通报传达。

四、培养教育

1.各级团组织应在党组织领导下,加强团员的日常教育,政治理论教育,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基本知识,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团员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建立党、团组织联合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机制。各级团组织应配合党组织认真做好推优对象入党的教育培训工作,协助考察,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学习情况、工作情况,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团活动,完成党章学习,了解党员义务和权利,针对存在的问题向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3.加大对校院两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以下简称“青马工程”)学员的培养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青马工程”学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青马工程”学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期间参加的理论学习、社会实践等学习记录可记入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材料中。

五、对基层团组织的工作要求

1.学院团委需根据有关规定,依据党组织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制定学院年度“推优”工作计划。

2.学院团委应加强基层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的谋划、统筹和指导,将“推优”工作纳入学院基层团组织工作的日常考核内容。重点做好对团支部书记的日常工作指导和考核。

3.在“推优”工作过程中,严禁亲亲疏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于出现违反纪律的团员,取消其“推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六、其他

1.本工作方案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2.本工作方案于2021111日起实施。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共青团“推优”对象审核表.docx

          2.上海理工大学共青团 “推优”对象汇总表.docx


共青团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11020




  


共青团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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