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上海理工大学2023年度学生社团年检以及“活力社团”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26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团委、学生社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促进学生社团建设管理,为更好规范引导学生社团发展、表彰优秀学生社团。校团委及上海理工大学社团联合中心决定开展2023年度“学生社团年检”(以下简称“年检”)及“活力社团、优秀社团指导老师和优秀社长”评选工作(以下简称“活力社团评选”),其中社团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活力社团评选,特制定如下评选办法:

一、年检结果

本次年检结果分为合格、待考察、不合格三类,待考察社团进入为期半年的考察期,不合格社团将直接注销,并按报名社团比例评选活力社团。

二、年检对象

目前我校所有在册的学生社团

三、年检时间、地点

年检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092200

活力社团评选请于10922:00前向社联经理部报名,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年检主要内容

(一)社团成员构成;

(二)社团负责人工作及学习情况;

(三)社团年度活动清单;

(四)社团指导教师工作情况;

(五)社团挂靠单位意见;

(六)社团财务状况(往届活力社团或优秀文化项目所在社团资金使用情况需有详细说明);

(七)社团有无违纪违规情况。

五、年检程序

(一)提前准备社团年检相关材料电子版(附件2-附件6),并于10922:00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社联邮箱USSTshelian@163.com,压缩包命名形式为:2023xxxx【社团简称】年检/活力社团。同时需要向经理人提交纸质版社团指导老师信息登记表和社团挂靠指导单位意见表(附件6-附件7),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社长和对应经理人自行讨论确定,最晚提交时间为1013日。

(二)校社团联合中心组织年检材料审核,由年检委员会根据各社团上交材料进行考核,并依评分细则表评定分数。同时校团委将对30%的社团材料进行抽查,在抽查期间,如审核不通过,将直接进入考察期。

(三)依据《上海理工大学活力社团、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社长评选办法》([2023]6号文),开展活力社团评选,答辩要求各社团派代表进行5分钟内的PPT展示,答辩内容以全面介绍社团整个学年的情况为主。

(四)最终社团年检结果及活力社团结果将会由工作组进行最后的核定分数以及排名,并最终由校社团联合中心统一进行结果公示;被评为活力社团的社团指导老师和社长自动获评“优秀社团指导老师”和“优秀社长”。

六、工作要求

(一)社团年检

1.本次年检仅报名活力社团评选需要进行答辩,其余社团由年检小组进行材料审核;

2.年检过程中,社团存在欺骗作弊行为或其他严重违反评选办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直接注销;

3.年检过程中,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经年检委员会研究认定,取消其参评资格。

4.逾期提交附件材料将直接影响年检结果,务必重视年检工作时间安排。

(二)活力评选

1.未完成年度社团年检和注册的社团不具备参选资格;

2.年度内社团部(社团联合中心)组织活动参与度不达60%的社团不具备参选资格;

3.社团成立年限不达两年者,不具备参选资格;

4.评选过程中,参选社团有欺骗作弊行为或其它严重违反评选办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5.若参选社团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经评审委员会研究认定后可取消其参选资格。

 

附件:

附件1:年检考核细则.docx

附件2:社团成员注册表.xlsx

附件3:社团负责人工作及学习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4:社团年度活动清单.docx

附件5:社团年度财务报表.docx

附件6:社团指导老师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7:社团挂靠指导单位意见表.doc

附件8:社团年检注销材料.docx

附件9:[2023]6号文  上海理工大学活力社团、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社长评选办法.pdf

 

 

 

共青团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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